关于域名备案事项通知
发布时间:2017-7-24
尊敬的企业用户:
感谢您对网易企业邮箱一如既往的支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经备案的组织或者个人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网站所有者需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备案。若您的域名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网站备案,工信部会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 第33号)、《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 第34号)等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处罚。
未备案的企业邮箱用户将无法通过该域名的一级、二级等域名(如mail.域名等)登录网页版网易企业邮箱。此项调整属于国家政策要求,希望广大客户积极响应,尽快完整备案调整。
温馨提示:
3.直接使用二级域名注册邮箱或网站的客户,如您二级域名在工信部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可用一级域名复查备案状态,一级域名为备案状态即可。
一、如何查询域名备案状态?
无论是以个人名义或企业名义注册的域名都可直接在工信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进行查询。
查询步骤:打开网址——点击“备案信息查询”——输入一级域名、验证码信息——点击提交。
如域名已备案会显示如下:
如域名未备案会直接显示为空:
二、如何进行域名备案操作?
国内注册域名的用户可直接联系您对应的域名服务商协助备案;海外注册用户建议联系国内域名服务商购买域名空间进行备案。
如企业邮箱的用户域名备案遇到问题,也可直接联系对应经销商协助。经销商的联系方式可在管理后台进行查询。
如您有任何疑问请直接发送邮件至我方客服邮箱:kf@qiye.163.com
或拨打我方官方热线:400-6281-163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一如既往的支持和配合,网易企业邮箱祝您工作顺心、万事如意。
网易企业邮箱运营团队